船舶推荐
租船推荐

船舶经纪活动的注意事项

2026-07-31 08:15:10  点击:

    1.船舶经纪人不能超出授权范围行事。船舶经纪人实质上是代理人,船舶经纪人和委托人有了协议后,凡是在授权范围内船舶经纪人行事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都直接对委托人发生效力,而不用船舶经纪人去承担责任。但有一些船舶经纪人为急于成交以赚取佣金,有时会向对方作出承诺或让步,而这些承诺和让步又是委托人事先不知晓的,在这种情况下,委托人所受的损失有可能通过一定程序向船舶经纪人追索,如果真是由于船舶经纪人超出授权范围行事的过失,那么只要诉诸法律,船舶经纪人必输无疑,名利俱损。另外要注意,没有营业执照或者经营范围中没有而去做买卖和中介业务是属于违法经营的。

                        船舶二手交易,船舶交易市场,二手船估价,二手船买卖,

                           船029.jpg


    2.船舶经纪人不能赚取不该得的佣金和利益。船舶经纪人习惯性的佣金水平在1%左右,当然只要委托人和受托人双方同意,在委托协议书上写明,超出或低于1%也是可以的。但是有些船舶经纪人为了谋取利益,除了向委托人收取佣金以外,还瞒着委托人再向对方收取一定的佣金,甚至秘密扣下船舶买卖的差价,这种行为令人十分反感,不但构成了违约,而且成了欺诈,在法律上可被追索为贪污受贿。

    3.船舶经纪人不能诱导订约和毁约。在卖方已经与买方订约出售船舶的情况下,某些船舶经纪人发现一个机会,可以用更高的价格把这一艘船出售给另外一家买方,于是这类船舶经纪人就鼓动卖方用各种理由与原来的买方中断买卖并毁约,然后通过其新签一份合同出售此船,这类船舶经纪人的行为就构成了诱导。如果原买方获得证据并起诉的话,这类船舶经纪人除了可能被索赔损失以外,还会被判高额罚款。从道德上讲,这类船舶经纪人已违背了诚信原则,丧失了信誉,名声极其不好。

    4.在船舶经纪人活动中,委托人不能越过或抛弃已签约的船舶经纪人,自己直接和买方〔或卖方)协谈并成交,从而达到省去佣金的目的。如果发生这种情况,船经纪人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捍卫自己的利益,这是因为从法律上来说委托人实质上已经构成了侵权,剥夺了船舶经纪人去协助谈判的机会,并非是船舶经纪人不愿意或无法去谈判。这在国际上已有相关法院判决的案例为证。


客服热线
客服热线:021-59117806
24小时手机:13585948634
Copyright © 2022 www.cbtwz.com 上海聿洽实业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版权所有 | 沪ICP备2020034403号-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