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积极引进和培育新的航运物流电商平台,拓宽“航运物流+互联网+产业链”
加强“航运物流+互联网+产业链”研究,营造适合港航物流+互联网发展的产业生态环境,提供口岸、支付、融资、信用评估等配套服务,探索对新业态的创新管理,吸引电商平台向宁波转移、集聚。在大力促进订舱、航运金融等电商平台发展的同时,鼓励全国性船舶交易、游艇租赁、物料供应、船舶修造、租船等电商平台发展,有效对接跨境贸易和跨境物流发展。

(二)加快引进和培育航运市场主体
着力发展高端港航服务业,积极鼓励港航物流服务创新突破,加快引进港航物流企业区域总部、港航服务企业,积极培育本地港航物流服务企业提升港航服务能级,鼓励其开拓国际和国内港航服务市场。整合梅山保税港区、宁波保税区、机场物流保税区等特殊监管区,促进保税贸易及展示、商品交易、国际采购配送、保税仓储等保税物流综合功能提升,加快国际配送、国际中转业务发展。
(三)着力推进航运金融服务业发展
积极争取中央、浙江省给予财税政策以扶持航运金融服务业发展,鼓励和吸引保险机构开展船舶保险、海上货运保险、保赔保险等保险业务,支持宁波金融实体企业经营航运金融、保险业务。创造条件支持东海航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发展,鼓励本地符合条件的港航物流企业上市发展。
(四)鼓励港航物流企业与互联网企业、研究院所等联合互助
一方面港航物流企业要对运营模式进行梳理、重构,借助信息技术进行改良,提高企业自身的管理水平;另一方面,积极引导互联网企业、高等院校和研究院所从平台设计理念、功能结构、业务模式和经营方式上为港航物流企业提供有关支持服务,从而使港航服务电商平台得到共同迅速发展。同时加强“港航物流服务+互联网+金融”复合型专业人才的培养力度,积极推进高等院校、港航物流企业、政府三方合作,加快培养高水平的复合型港航物流电商专业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