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广州实际,加快广州航运金融发展的总体思路是:学习借鉴国内外国际航运中心发展航运金融的成功经验,紧紧围绕广州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目标,以满足广州港口、航运、造船等企业的航运金融需求为出发点,以发展港口投融资、船舶融资、航运结算、航运保险等业务为重点,以建设广东自贸试验区南沙片区(以下简称“南沙自贸试验区”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为契机,以突破制度性障碍和营造国际化营商环境为抓手,鼓励和支持航运金融服务创新,全面落实南沙金融15条和自贸试验区方案中有关航运金融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强穗港航运金融服务业的深度合作,将南沙建设成为航运金融改革开放试验区,最终形成完善的航运金融机构体系、航运金融市场体系和航运金融服务产品体系,有力支持广州区域金融中心建设。

广州航运金融发展应坚持以下基本原则:(1需求导向原则。以广州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所产生的航运金融需求为出发点,优先满足当前广州最急迫、最关键的航运金融需求。<2)政策先行原则。航运金融创新的主体是企业,没有宽松的土壤与环境,企业无法创新,因此政府应首先营造航运金融创新的制度环境与政策环境,降低企业创新的成本和风险,扩大企业创新收益。<3}市场主导原则。充分利用广州改革开放前沿地市场经济发展较成熟的有利条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4}注重实效原则。防止滥用政府资源不遵守市场规律建设所谓的航运金融创新平台或载体,每项改革措施都要落到实处。<5}创新驱动原则。鼓励和支持航运金融制度创新、机构创新、发展模式创新和服务产品创新,以创新为动力增强广州航运金融在全国的影响力和竞争力。<6}国际化原则。大多数航运金融业务都具有国际化特点,航运金融机构面临的竞争是国际化竞争。因此,一方面在制度建设和支持政策上要同国际接轨,消除不合时宜的政策与制度,充分利用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的政策优势,大胆进行体制机制创新;另一方面在引进、消化、吸引国外航运金融资源基础上,鼓励企业大胆走向国际市场、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