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皇家经纪人协会在香港设有分部,称为香港船务经纪专业学会,是培训和发展香港航运经纪人的主要机构,也是香港船舶经纪业主要的自律组织。该分会有自己的章程和规范,并且可以依据自己的规定对会员进行收费、管理和处罚。

该分会的日常活动由其执行委员会负责且有自己的分会年,从每年的6月1日开始直至次年的5月31日。每年的例会在分会年的结束之后举行,并在21个工作日之后,每个会员都会收到通知。该例会主要是为了让会员收到主席报告、财务报告、审计员报告以及小组委员会的报告等;选举主席和委员会成员,指定法律顾问和顾问小组成员;指定审计员;讨论由至少2人在例会之前不晚于14个工作日内所上交的书面意见的解决方案;解决任何其他的事项。
该协会的委员会有权调查关于任何会员失职的书面控告,在调查相关会员后,应及时将调查结果报告给伦敦协会并按协会指示行动。或者,委员会可以审理可能影响分会或协会的事务,或影响分会行业地位或声誉的任一会员的行为,并将其结果报告协会且按照协会指示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