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文已经分别分析了船舶产业集群协同技术创新的共生组织模式和共生行为模式,并结合船舶工业及其技术创新的不同时期的发展特点,分别总结出最适合船舶产业集群协同技术创新的共生组织和行为模式。本节将结合船舶产业集群协同技术创新的共生行为和组织模式,综合分析上述四种共生行为模式和四种共生组织模式,船舶产业集群协同技术创新的共生单元之间在理论上拥有16种共生模式可以选择,但是在船舶产业市场经济体系和社会大的现实背景下,只有几种主要的可用性强的共生模式。

以及上文分别对共生组织和行为模式的分析,船舶产业集群协同技术创新的共生模式是通过上述理论分析确定的。由于寄生模式存在的自身局限性,在船舶产业集群协同技术创新中基本没有存在的可能性。一体化共生模式属于科层级组织,如果存在,有且只能是对称互惠型一体化共生模式。偏利共生以偶尔出现的形式存在于点共生模式和间歇共生模式中,不存在连续共生关系。在船舶产业集群协同技术创新中,非对称互惠共生模式主要在连续共生和间歇共生中得到体现,并且以连续共生模式为主。间歇共生关系主要出现在偏利共生和非对称共生中,不会出现在对称互惠共生中,如果出现互惠对称共生关系,协同技术创新一定连续不间断的发生共生关系,此时就会进入连续共生关系,而不是间歇共生关系。
结合船舶产业集群协同技术创新的现状,在船舶制造的技术创新过程中,船舶产业集群协同技术创新的共生模式一般分为以下三种。
(1)连续性非对称互惠共生模式
这种模式适用于集群内掌握核心技术的造船企业与其他技术创新不足的船舶企业之间的共生关系,或者掌握核心技术的造船企业与掌握其他非主要核心技术的高校及科研机构、船舶配套及原材料供应企业之间的协同技术创新。集群内某个核心造船企业,通过技术研发掌握核心关键技术,其他普通船舶企业为了争夺核心企业的技术扩散所带来的长远利益以及高校科研院所、配套企业为了使自身的非核心技术产业化,就会表现出与核心企业之间的不平等关系,此时的形成的共生关系一般会是非连续性对称互惠共生模式。但是,这种模式必须在一定的适用范围内,如果非对称偏离太大,共生关系就会自然破裂。
(2)间歇非对称互惠共生模式
这种模式适用于集群内普通造船及配套企业在自主技术创新受阻后或者占时没有开始自主核心技术的研发,它们往往通过短时间、间断的方式和掌握关键技术的核心造船企业或者其他创新主体合作,一旦它们掌握此项技术,它们之间的非对称互惠的共生关系就会破灭,体现了此共生模式的间歇性特征。
(3)连续性对称互惠共生模式
此模式主要体现在船舶产业集群内核心造船企业及其配套和原材料供应企业各自掌握产业链某环节的核心技术之间,或所有船舶相关企业与高校及科研院所、政府部门、船舶服务中介等其他主体之间,它们之间的信息和资源是对称平等关系,只有在连续性对称互惠共生模式下,船舶产业集群协同技术创新的各个创新主体才能得到最优的发展机会和条件,技术才能很快的被研发成功或技术能快速的应用到产业化生产当中,实现资源共享,利益分配均衡。
综上所述,船舶产业集群协同技术创新最具代表性的模式是连续性对称互惠共生模式。因为这种模式既能自主产生信息等资源,又能保证各创新过程中各主体能在共生系统中获取均衡的利益,还能保证自身的独立性,集群协同技术创新整体稳定性最好,所以最适合中国船舶产业集群协同技术创新。非连续性非对称互惠共生模式与间歇非对称互惠共生模式分别排在第二位和最后一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