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置成本法的优缺点
优点:重置成本法以重置与被估船舶具有相同技术特征船舶的价格作为基准,充分考虑到了船舶建造的成本,能全面反映船舶自身因素对船舶价格的影响,适合于对特定用途和单艘船舶价格评估,并能很好的反映船舶在运营过程中的折旧情况。不足:重置成本法只是考虑了新造船价格和船舶的各项损耗,不能反映市场供需关系以及船舶建造期间对船舶价格的影响。

2、收益法的优缺点
优点:能够真实和准确的反映船舶资产化的价值,以及船舶作为一种资产获取收益的能力,是反映船舶尚未使用年限的价值,适合在做投资决策时使用,容易被买卖双方理解和接受。
不足:由于航运市场具有很强的波动性,一方面船舶未来的收入无法预测;另一方面,船舶运营的费用支出也是一个未知数,因此无法准确把握船舶在未来的净收益。同时,利用收益法对船舶价格评估还容易受到评估人员的主观判断和未来不可预见等因素的影响。
3、市场法的优缺点
优点:市场法是根据近期船舶交易的情况来对被估船舶进行调整估价的,其评估的参数、指标直接从市场获得,由于在短期内市场的波动性较小,因而市场法能够客观反映船舶目前的市场情况。同时市场法根据参考船舶对被估船舶进行修正,修正的依据不仅包括市场上的运费费率等市场因素,还综合考虑了船舶的特征性能,包括船龄、DWT、船舶建造地、主机类型、船舶耗油、装卸设备等因素,能较全面的反映船舶的价格,评估结果易于被各方接受。
不足:对于那些市场流动性不强、交易量十分有限的船型,以及在船舶交易市场低迷的时候,市场法不能准确的估算出船舶价格;在对评估参数进行调整修正的时候,需要对船舶建造地、主机型号、附带租约以及航区限制因素进行量化,而准确地量化是很难做到的。
4、现值法的优缺点
现值法仅考虑了船舶的初始投资,没有考虑船舶营运过程中发生的费用,适用于船舶建造好后未投入营运情况的资产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