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把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改为“决定性作用”,提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要大幅度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推动资源配置依据市场规则、市场价格、市场竞争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政府的职责和作用主要是保持宏观经济稳定,加强和优化公共服务,保障公平竞争,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推动可持续发展,促进共同富裕,弥补市场失灵。这就要求政府职能的发挥应当以发挥市场作用为出发点,是市场导向型的政府,而不是政府导向性的市场。

要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要优先保障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政府在此前提下也应当有所作为。就资源配置而言,政府是引导和影响资源配置,而不是直接配置资源。只有界定好政府的职能和作用,才能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才能解决目前政府职能越位、缺位和不到位并存的问题。《决定》清晰界定了政府的宏观调控、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社会管理、保护环境等五项职能。因此,《航运法》立法要正确认识政府在航运市场中的所应发挥的作用,将政府的职能要从微观经济活动转向宏观调控,从直接干预转向间接调控。航运市场的需求状况直接决定航运市场经营主体生产经营的好坏,航运市场经营主体按市场竞争法则优胜劣汰。政府主要负责根据社会水平调整航运产业方向与结构,制定航运产业规划与改革方针。因此,政府的航运管理职能主要是改善国家对航运市场宏观调控的能力,是去做市场做不到的事情,对市场作用的不足进行补充、干预和调节,实现航运市场供求关系的总体平衡,从而保障国民经济的顺利进行和对外贸易的利益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