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我国现行的船舶所有权登记对抗模式在立法上尊重了当事人的意志,但在一定程度上牺牲了船舶交易的安全。毕竟物权变动不同于债权变动,其变动的影响远远大于债权变动的影响,而且还会涉及到他人利益。因此,完善船舶所有权变动登记效力需要以建立良好秩序的船舶交易市场为基础。笔者认为,在不改变我国船舶所有权变动模式的前提下,依法在当事人之间建立诚信的船舶交易规则和市场将发挥重要作用。

首先,作为“帝王条款,君临全法域之基本原则”的诚信原则,在当今社会倡导和谐社会的号召下,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诚信原则越来越成为衡量一个人的重要标准,船舶交易数额巨大,诚信交易更是起到法律无可比拟的重要作用。其次,能使交易成本最小化的法律是最好的法律。在船舶交易中鼓励诚信交易必定会减少船舶交易过程中纠纷的产生,每一个船舶交易市场主体都格尽职守,诚信履行自己应尽的法律义务,必然会使船舶交易顺利进行,避免了纠纷的产生,从而降低了船舶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成本。可见,倡导诚信规则并以此建立相应的船舶交易秩序,一方面起到约束市场主体的作用,另一方面又降低了交易风险和成本。而法律制度的设计只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资源配置成本。因此,立法者在积极构建我国船舶所有权登记制度的同时,不能忽视依法诚信在船舶所有权变动登记效力完善中所起到的重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