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交接可以分为法律层面上的交接和实体上的交接,法律交接及登记的变更,买方向卖方支付剩余船价,以下事项需要关注,包括无债务无抵押证明书(owner ship and en-cumbrance)的办理,证书船旗国签发,不早于交船前三天填写申请表进行申请签发,扫描件当天发给买家,原件在后续的几个工作日交个给买方。卖方国籍注销证书的办理,其中注销申请需要提前准备好,寄到船旗国主管机关,交接当天签好交接协议扫描件发给主管机关,交船当天及可以注销,证书当天如果办不出,保证交船后的几周内注销证书交买家。

实体上的交接为买方船员离船且买方人员接班的过程。交船过程中,需要买方各职船员熟悉各类机器设备情况,确保最后顺利交接。买方全面负责船舶有关船员的前期熟悉、培训,同时制定各级船员的检查表,交船时,卖方船长应将船上所有重要证书和文件当面交给买方船长,卖方带走以往的航海日志和体系及保安等文件,卖方轮机长和卖方大副负责相关图纸、操作说明书交给买方,买方组织相关接船船员上船熟悉船舶环境和机器设备,了解船舶结构、舱室、通道、设备等布置情况。各职人员熟悉了解船舶的过程中及时发现存在的疑点及时与卖方各级船员进行认真交接,卖方在船船员认真仔细交接船舶操作及注意事项,确保船舶顺利交给买方。交接完毕后,双方船长签署交接备忘录即宣告交船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