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首先从介绍广州市航运业现状和发展趋势入手,引出了船舶交易发生的客观必然性、船舶交易市场自发成立及存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然后介绍了广州市船舶交易管理的历史及现状,论述了加强船舶交易管理的重要性,简述了国内其他地区船舶交易市场及管理情况、国内船舶交易研究情况、国外船舶交易市场及管理情况。接下来,着重分析了广州市船舶交易管理主要存在的六个问题,并深入剖析了产生的原因。最后针对广州市船舶交易管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五个解决的对策,其中不乏一些创新性的管理方法和手段。由于我国船舶交易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还没有,这方面的研究文献也极少。本文通过对广州市船舶交易管理问题的研究,旨在引起政府相关部门重视船舶交易管理工作。再者,本论文可以为其它地区如何加强船舶交易管理提供参考,对交通主管部门出台相关法规也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船舶交易,通俗地讲就是二手船舶买卖;船舶交易管理就是对船舶交易行为进行管理。改革开放以来,广州市作为华南地区经济最活跃的区域,GDP指标每年以较快速度增长,水路运输也十分发达。据统计,2007年广州市属水路运输企业129家,拥有运输船舶1398艘,135万载重吨。‘为适应口益增长的现代物流业发展的需要,作为水上运输的重要载体和工具--一运输船舶正呈现大型化、专业化、标准化发展的趋势,各航运企业和船东(包括国有和民营)以小换大、以旧换新或淘汰旧船十分频繁和普遍。统计数据显示,近几年通过发展大吨位船舶,优化运力结构,逐步淘汰和改造小吨位船舶,船舶大型化趋势明显,客观上刺激了船舶交易行为的发生。2007年广州地区办理船舶交易手续的船舶188艘,总成交金额7. 86亿元。
为规范船舶交易行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确保船舶交易市场健康发展,政府部门对此加强管理显得十分必要。1988年广州市成立了船舶交易管理所,1990年和1996年广州市政府先后颁发了《广州市船舶交易管理暂行规定》和《广州市船舶交易管理规定》,从机构、人员法规方面加强了船舶交易管理,对本市的船舶交易行为起了很好的规范作用,在当时也走在全国前列。但是,经过10多年的发展变化,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形成,政府职能的进一步转变,广州市船舶交易管理工作面临不少问题。一方面广州市船舶交易管理所面临政企不分、定位不明的困境。另一方面随着《行政许可法》等法律的实施,《广州市船舶交易管理规定》一些条款不适应现实情况。还有船舶交易行为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这些问题一方面扰乱了船舶交易市场秩序,制约了船舶交易市场的健康发展,另一方面给了一些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导致一些不良行为的发生,损害了国家和当事人的利益。对此,政府部门应提高认识,及时纠偏,从管理方法和管理手段上加以创新,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做到管理上不缺位。
从全国范围讲,虽然我国的船舶制造和航运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但规范船舶交易行为的法律法规还没有,这方面的研究文献也极少。本论文试图通过展现广州市船舶交易管理现状,深入剖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创新性的管理方法和手段,旨在引起政府相关部门重视船舶交易管理工作。再者,本论文可以为其它地区如何加强船舶交易管理提供参考,对交通主管部门出台相关法规也有参考价值。
本论文运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对比论证、演绎分析等研究方法。主要通过图书报刊查询、实地考察、网上查询等来收集资料,借鉴国家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成熟经验,运用《公共政策基础》、《行政法学》等公共管理相关知识,撰写论文。
本论文结构安排如下:
第一部分主要介绍船舶交易及市场的概念,简述广州市航运及船舶交易市场现状,论述广州市船舶交易市场存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为下文论述船舶交易管理作必要的铺垫。
第二部分主要介绍广州市船舶交易管理的历史及现状,论述加强船舶交易管理的重要性。
第三部分介绍了国内其他地区船舶交易市场及管理的现状、国内船舶交易管理研究情况,最后介绍国外船舶交易市场及管理情况。
第四部分重点分析广州市船舶交易管理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现有的广州市船舶交易管理机构政企不分;二是现有的《广州市船舶交易管理规定》已不适应现实要求;三是船舶交易双方在交纳有关税费时隐瞒真实交易价格;四是各地的船舶交易收费标准不统一;五是新造船舶为逃避国家税收故意按旧船交易办理过户手续;六是一些政府职能部门对船舶交易管理缺乏沟通机制。
第五部分,提出解决广州市船舶交易管理面临的问题的对策:一是重组广州市船舶交易管理专门机构;二是重新修改完善《广州市船舶交易管理规定》;三是拟建功能方便、具有一定规模的船舶交易市场;四是建立船舶交易管理联席会议机制;五是条件成熟时可引入国外先进的经纪人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