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推荐
租船推荐

航运经纪人

2023-03-11 15:28:50  点击:

无先例可考。但根据目前航运业界的认识来看,普遍认为,航运经纪人不等同于船舶经纪人,?(1)其外延还应当更为广泛。在一些非正式场合,这种认识已经在一定程度上予以变相的使用。例如,2009年12月9日成立的航运经纪人俱乐部,其成员就包括船舶经纪公司、保险经纪公司、租船经纪公司、船舶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及海事律师务所等单位。那么,借鉴之前“船舶经纪人”的概念,结合目前航运业界的认识,“航运经纪人”可以被定义为:接受委托人委托,围绕航运市场中的货物运输、船舶买卖、保险、航运技术、航运人才等事项而专门从事经纪业务并收取佣金的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

2.jpg

    就上而言,“船舶经纪人”与“航运经纪人”的区别主要在于业务范围的不同,航运经纪人的业务范围除了船舶经纪人的传统业务范围之外还包括航运保险、航运技术及航运人才等方面的业务。那么,为了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建设及我国航运大国的发展,这些业务是否应当被整合进所谓的“航运经纪人”业务范围之内呢?笔者认为,没有必要。首先,从国际层面上看,国际航运界未必会接受“航运经纪人”这个概念,在字面上,“航运经纪人”和“船舶经纪人”的英文表达方式虽然略有不同,但国际航运界长期以来所认可的“shipbroker”就是传统定义下的“船舶经纪人”;其次,从航运相关经纪服务体系来看,船舶经纪、保险经纪、航运技术经纪或

航运人才经纪等方面的服务经过多年的发展都已自成体系(包括从业人员、服模式、服务规则等),少有共通之处,难以融合;再次,从经纪服务效率来看,将这些不同领域的经纪服务强硬进行综合只会导致资源浪费,各方扯皮,服务低效的后果;最后,从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来看,在各航运相关经纪业务各自分立且发展不健全的情况下盲目进行大而全的业务综合并不利于航运中心的整体规划和发展前景,还不如着眼于利用已有的经纪服务体系进行各系统自身的整合和规范。



关键词: 船舶经纪 船舶买卖
客服热线
客服热线:021-59117806
24小时手机:13585948634
Copyright © 2022 www.cbtwz.com 上海聿洽实业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版权所有 | 沪ICP备2020034403号-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