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引进国内外专业航运金融保险、航运律师事务所、航运仲裁和公证等公司、机构,成立航运服务协会,建成与长江上游航运中心和金融中心相适应的航运结算中心。整合航运、金融、保险等资源,开发物流交易金融产品、船舶投融资产品、航运产业基金与船东互保基金,丰富完善航运金融服务。

①开发航运交易金融产品
围绕航运交易产品、行业发展融资需求两大核心,加快探索互联网金融服务,建设航运金融服务体系。切实加强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共同开发并推出相关金融产品,为航运交易、船舶交易、集装箱订舱、三峡旅游等交易提供金融服务和资金结算平台,为交易客户适时提供现金及银行转账、银行汇票、应收账款保证金等结算方式。
②加快发展航运保险服务
发挥重庆船东互保协会优势,做大协会规模,扩大保障范围,提高理赔质量,增强会员单位抗风险能力。一是将协会业务范围扩展至长江流域及部分沿海区域;二是将农村客渡船、政府公务船纳入重庆船东互保协会承保;三是引进国际国内保赔保险机构,加强与重庆船东互保协会合作,提升协会管理水平。
③开展航运融资担保业务
目前,重庆航运融资担保公司注册资金为1亿元,对单一企业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担保公司净资产的10%,即1000万左右,难以满足航运企业标准化船舶建造投资需求。市政府相关部门应该牵头引进战略投资,扩大担保公司规模,发挥资金杠杆作用。同时,市政府应引导金融机构按照基准利率向各港航企业融资,多方位拓宽船东融资渠道,并对重庆航运融资担保公司担保费给予财政补贴。